鄂勒欢绥芬河
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西北绥芬河支流小绥芬河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 “绥芬河” 条下:“鄂勒欢绥芬河,在 (宁古塔) 城东南三百六十里。源出城东五百里小山。东南流入绥芬河。”
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西北绥芬河支流小绥芬河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 “绥芬河” 条下:“鄂勒欢绥芬河,在 (宁古塔) 城东南三百六十里。源出城东五百里小山。东南流入绥芬河。”
在辽宁南黄海中。即今辽宁长海县大长山岛,县治在岛上四块石镇。明《辽东志》卷1:大长山岛“去(金州卫)城三百里”。又《清一统志·奉天府一》:大长山岛“在宁海县(今大连市金州区)东一百五十里。又东南十里有
一名项公山。在今浙江遂昌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4遂昌县:尹公山“在县东三十五里。峰峦高耸”。
在今广东海丰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3海丰县:宋师岭“在县东二十里”。
即佛出浑。在今吉林珲春市。
又名火山、火焰山。在今广西梧州市南隔江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苍梧县:火山“在城南隔江二里。上有光如火,其下水深无际。今亦名冲霄山”。
亦作哈剌火者、哈喇和卓、哈喇禾州、合剌和州。在今新疆吐鲁番市东六十余里高昌故城西之三堡 (阿斯塔那)。《元史· 文宗纪》:至顺元年 (1330) 三月,“西番哈喇火州来贡蒲萄酒”。
北宋置,属延川县。在今陕西子洲县西南淮宁河畔。元符二年 (1099) 改属绥德军。金正大三年 (1226) 升为绥平县。
①唐南诏置,属建昌府(郡)。治所在今四川西昌市。后废。元至元十七年(1280)复置,属建昌路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:“分建昌为二州,在城曰建安,东郭曰永宁。”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属建昌府。后废。②元至
在今北京市密云县南二十里。初,北魏置白檀县,在今河北滦平县东北土城子,县因白檀山而名。东魏元象中寄治幽州北界,即今北京市密云县治。后人附会密云县南一山为白檀山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密云县:“南有白檀山。
即今四川重庆市巴南区西北走马镇。清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89巴县:走马铺“在县西八十七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