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
俗称扎萨克旗。清雍正九年 (1731) 置,属内蒙古伊克昭盟。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。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,1928年属绥远省。1949年依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
旧旗名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以鄂尔多斯部置。游牧于右翼前旗之北地方,或说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南新街。属伊克昭盟。1949年按其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1959年与郡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。
俗称扎萨克旗。清雍正九年 (1731) 置,属内蒙古伊克昭盟。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。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,1928年属绥远省。1949年依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
旧旗名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以鄂尔多斯部置。游牧于右翼前旗之北地方,或说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南新街。属伊克昭盟。1949年按其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1959年与郡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。
唐贞观八年 (634) 改南建州置,治所在安遂县 (今广东郁南县东南连滩镇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郁南、罗定及广西岑溪等三县市部分地。十八年 (644) 废。
东晋置,属郁林郡。治所当在今广西东北部柳江、红水河中游一带。南朝宋属桂林郡。南齐以后废。
即脱思麻路。治所当在岷州 (今甘肃岷县)。《清一统志·巩昌府二》: 岷州 “图沙玛旧作脱思麻,今改”。
原拟自山西祁县东北白圭,向南筑至晋城,实际修至潞城为止,故亦称白潞支线。长174.8公里。为同蒲铁路支线。日伪于1941年修筑。1945年后被拆除。
清外蒙古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二十四旗,会盟于齐齐尔里克,故名。
在今山东滕州市东北一百二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兖州府一》:小沂河“有二源:一出县东北太白山之东,一出县东北樵山之西,俱至县东北合为沂河,入沂州府界。盖即沂州大阜之上源也”。
在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密云县: 要水 “在县东北,亦曰清水,源出古北口外,自大、小黄崖口流入境,至县西北又东入于潮河。汉要阳县以此名”。
清光绪二十二年(1896)以丰镇厅二道河巡司置,属山西省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兴和县。1912年改兴和县。
明置,属镇番卫。即今甘肃民勤县西南六十里黑山堡村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3镇番卫: 黑山关“黑山驿置于此”。
又作伯阳谷。即今甘肃天水市东伯阳乡。《晋书·乞伏乾归载记》:东晋义熙七年(411),“又攻克(姚)兴别将姚龙于伯阳堡”。即此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“(伯阳谷)水出刑马之山伯阳谷。”北魏置伯阳县。即今甘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