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生城
唐南诏置,为银生节度驻地。在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北一百十里上允镇。为南诏对婆罗门、波斯、阇婆、勃尼、昆仓等处贸易之所。
南诏时筑,即今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。曾置银生节度于此。为南诏南方重镇和对婆罗门、波斯、阇婆、勃泥、昆仑等处贸易之所。
唐南诏置,为银生节度驻地。在今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北一百十里上允镇。为南诏对婆罗门、波斯、阇婆、勃尼、昆仓等处贸易之所。
南诏时筑,即今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。曾置银生节度于此。为南诏南方重镇和对婆罗门、波斯、阇婆、勃泥、昆仑等处贸易之所。
即今福建莆田县东南冲沁。《清一统志·兴化府》:冲沁寨“在莆田县东四十里。三面阻海,与崎头、三江、澳港相接”。明置巡司于此。清顺治年间裁。在今福建省莆田市东。明洪武二十年(1387年)于此置巡检司。
在今江苏常州市东南四里红梅公园内。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年间(1008—1016),后遭兵火。元元贞元年(1295)重建,改名飞霞楼。明复称红梅阁。今阁为清建。
在今广东广宁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肇庆府广宁县:扶溪镇“有巡司,本属四会县,后改今属。《志》云,司置于太平都东乡水口,后移县南扶洛口,万历十一年改置于官埠”。在广东省仁化县东部、扶溪河畔。面积18
清雍正四年(1726)置,属奉天府。治所在吉林城(今吉林省吉林市)。辖境约当今吉林德惠、舒兰二市以南之松花江流域。乾隆十二年(1747)改置吉林厅。清雍正四年(1726年)十二月置,治今吉林省吉林市。
即今新疆阿克陶县西南布伦口乡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8引《海英路程记》:“自疏附县至布伦库尔五百三十里。”
在今四川古蔺县东一百四十四里二郎滩镇东北。以赤水河中二郎滩为名。历为川黔通衢,赤水河川盐中转站。1935年春,红军长征四渡赤水河,此为二、四次渡口,进行激烈的二郎滩背水战。今有红军开仓分盐遗址及二郎滩
清初改金峒安抚司置,属施州卫。治所在今湖北咸丰县北五十六里金洞司。雍正十三年(1735) 废。清初置,治今湖北省咸丰县西北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废。
明初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武九年(1376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。至永乐十一年(1413)有十三布政使司,故又称十三省。明初沿袭元制,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。洪
明洪武十一年(1378)置,属中都留守司。治所在今安徽定远县东北五十里。后废。明洪武十一年(1378年)置,在今安徽省定远县东北。属定远县。后废。
北宋置,属环州。在今甘肃环县西北。金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