雁门县
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因避太子杨广名讳,改广武县置,为代州治。治所即今山西代县。大业三年 (607) 为雁门郡治。唐武德元年 (618) 为代州治。天宝元年 (742) 为雁门郡治。乾元元年(758) 复为代州治。蒙古中统四年 (1263) 省入代州。
古县名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年)以广武县改置,治今山西省代县。先后为雁门郡、代州治所。蒙古中统四年(1263年)废入代州。
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因避太子杨广名讳,改广武县置,为代州治。治所即今山西代县。大业三年 (607) 为雁门郡治。唐武德元年 (618) 为代州治。天宝元年 (742) 为雁门郡治。乾元元年(758) 复为代州治。蒙古中统四年 (1263) 省入代州。
古县名。隋开皇十八年(598年)以广武县改置,治今山西省代县。先后为雁门郡、代州治所。蒙古中统四年(1263年)废入代州。
南齐改西安县置,为兴古郡治。治所在今云南文山县境。南朝梁末废。古县名。南朝齐以西安县改名,治今云南省文山县境。为兴古郡治。后废。
明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置,属湖广都司。治所即今贵州镇远县东北清溪镇。清雍正五年(1727) 改为青谿县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)置,治今贵州省镇远县东北。属湖广都司。清雍正五年(1727年
即今四川屏山县西北龙华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3马湖府屏山县“泥溪驿”条下:“龙华驿在府西百里。本名蛮彝驿,万历中改今名。”
即今西藏芒康县。清初赏给西藏。《西藏图考》卷3:“由南墩西行一百四十里之江卡,为入藏门户。”清宣统间置江卡委员,属四川省。1912年置宁静县,后设江卡宗。1960年与盐井宗合并设宁静县,驻嘎托。196
清雍正二年(1724)改甘州卫置,属甘肃省。治所在张掖县(今甘肃张掖市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张掖市、临泽、山丹、民乐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及青海祁连县地。1913年废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改甘州左、右二卫
一作阿浦水。今俄罗斯叶尼塞河上游西支流阿巴根河。《北史·突厥传》:“突厥之先出于索国,在匈奴之北。其部落大人兄弟七十人,其一国于阿辅水、剑水之间,号为契骨。”契骨即《新唐书》黠戛斯,剑水即剑河,今叶尼
亦作乌拉江。即今吉、黑两省境之松花江。《元朝秘史· 征伐金国》: 成吉思汗 “命合撒儿领右手军沿海自大宁经过女真,若便归附,即缘彼中边郡,经浯剌、纳语二江泝讨浯儿河回营”。
在今安徽霍山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6霍山县:东石门山“在县东十里。又西石门山,在县西三十里。皆两山相对, 中为狭径, 如门之辟”。
即今福建福安市西南十五里廉村。《清一统志 ·福宁府》: 富溪津市 “旧名石矶津,鱼盐之货丛聚于此”。
北宋置,属涪城县。在今四川三台县西北八十里永明镇。在贵州省剑河县东北部、八卦河东岸。面积211平方千米。人口2.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南明,人口 3240。元、明至清康熙年间为楠木洞、赤溪湳洞长官司治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