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进级和加俸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三等。
即举主。《后汉书·郑弘传》:“(章帝)元和元年(后84)代邓彪为太尉,时举将第五伦为司空,班次在下。”伦为会稽太守时曾举弘孝廉。时秀才、孝廉多由州郡长官察举,刺史、太守将兵,也称“州将”、“郡将”,故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,属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。掌御前祗应等事。
官署名。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。始置于战国秦。汉朝沿置,避高祖讳改称属国或典属国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属邦》: “道官相输隶臣妾,收人,必署其已禀年日月”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 “典属国,秦官,掌蛮夷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鹰军。以鹰名军,取其迅捷之意。设详稳等职。
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定乡为自治组织,以乡议事会为议决机关;设乡董一人,为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,其职权主要为筹备乡议事会议员的选举和议事的准备,执行议事会议决事项,执行县行政长官的委办事
即休沐,休息沐浴,指官员的例假。汉朝规定,中朝官每五日归家休沐,三署诸郎、太子舍人同。
官名。金置于亲王府,本为长史,秩从五品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改称府尉,升秩为从四品,掌警严待从,兼总统本府之事。元代诸王府沿置,惟宽彻不花、也不干、斡罗温孙三王称傅尉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一部总汇之事,凡承办机密,考核员司,编存文卷,筹核经费各事皆属焉。辖机要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及递折处、电报处。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员外郎、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管玉门关的军务,领营兵。张骏时隶沙州刺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