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太子左卫率。
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
掌管保藏国家典籍、记录王命、著述历史的官员。殷朝史官有作册。周朝王室有太史、内史。诸侯王国亦有国史,称南史、左史、御史等。《周礼·春官》又有大史、小史、内史、外史、御史,六官所属职官都有史。秦汉以后历
官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禁卫,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从五品。隋初亦置,属太子左、右卫,员四人,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废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北两京均设,隶户部及南京户部,各副使一人,未入流,掌粮草储出诸事。
也称商务官,为驻外使馆员,有时由领事兼,有时单设,掌管有关商民和贸易事。如清代驻外使馆有商务委员一人,即属此类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外务部·二等出使大臣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世族名籍。《韩非子·亡徵》: “私门之官用,马府之世〔绌〕。”陈奇猷注:“此文马府者,当为掌典册之官。上句既言‘私门之官用’,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。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以后,直隶、山东、陕西等省,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,多由当地士绅主办,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七日,北洋政府批准《县实业
即“博尔赤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比部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