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河渠司
官署名。宋仁宗皇祐三年(1051)置,掌修治黄河、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。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,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。嘉祐三年(1058)废,另置都水监领其事。
官署名。宋皇祐三年(公元1051年)置,属三司。掌理黄河、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筑等事。嘉祐三年(公元1058年)废,另置都水监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皇祐三年(1051)置,掌修治黄河、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。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,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。嘉祐三年(1058)废,另置都水监领其事。
官署名。宋皇祐三年(公元1051年)置,属三司。掌理黄河、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筑等事。嘉祐三年(公元1058年)废,另置都水监。
官名。监建章宫。武帝时,卫青为建章监、侍中。官名,汉置,掌建章宫。《汉书·卫青传》:“上闻,乃召青为建章监,侍中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苑囿饲养野兽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囿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囿游之兽禁、牧百兽。祭祀: 丧纪、宾客,共其生兽死兽之物”。官名。
官名。匈奴及西域诸国均置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匈奴官名。《史记·匈奴列传》:“置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王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、左右大当户、左右骨都侯……自如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,大者万骑,小者数千,凡二十
金代部族军之一。由奚人、遥辇等九猛安组成。分徙于咸平、东京、临潢、泰州、山西、河东、滨、棣及西北、西南二路之境。
吏名。辽朝北枢密院佐吏,在掌北院头子事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丧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,掌管百官丧事,按命品以定其规格,并主持丧事。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,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置,属“护军营”,见该条。
明代对生员的科考,又称决考。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,故有此称。
官库名。唐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三年(676)置,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,赴桂、广、交、黔等州,选、补官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