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置于亲王内史府,掌参议府事,属南面王府官。
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承掌院大学士之命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名。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,属侍御曹。地位较中散略高,也更亲近皇帝。多选用功臣子弟,尤其是鲜卑等胡人功臣子弟,可作为起家官。任职于其他机构,则冠以机构名,如殿内侍御中散、内秘书侍御中散等。孝文帝太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又名清档房。掌办理藩院奏折并管理本院官员题缺出差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一人,蒙古三人;笔帖式满四人,蒙古十人;经承四人。
官名。秦汉县级行政机构属吏,职掌刑狱。十六国前秦郡置。北朝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从七品下。北齐大理寺置二人。隋朝大理寺所属,增至八人。官名,秦汉两朝于县设此官,掌佐县令主刑法罪犯事,位在狱史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理欠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唐置左右神策军,大将军各一人,正二品;统军各二人,正三品;将军各四人,从三品。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。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官署名。即工部水部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改水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