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勾院判官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勾院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,主管市场交易。汉朝大城市均置市长,然长安两市,一市置长,一市置令。长安市令属京兆尹。南北朝或置。唐、五代因之,职掌略同。唐朝府、州、县皆设市,以市令主之,另置丞、佐、史、帅等。员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书”。
春秋时期卿大夫请求辞官养老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七年》: “(崔)成请老于崔,崔子许之。”
官名,又名挏马,掌乳马,主采马乳制乳酪。参看“挏马”条。
官名。唐朝内侍省太子内坊局次官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置,二人,从七品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长寿三年(公元684年)诏举,苏稷等二人及第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宗室外戚、内外臣僚依不同品级加封其母、妻邑号,如国太夫人、郡太夫人、郡夫人、郡太君、郡君之类,称为叙封。
官署合称。即尚书省、中书省、门下省。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并存,自三国魏始,尚书已成朝官,为政务机构; 中书也逐渐分局问政,却未转为朝官; 门下亦渐染指政事,仍以宫职尤多,国事运转须经三省而实现。南北朝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小使臣充任。参见“巡检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典客馆令副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