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勾司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官。元丰改制,专勾司改属太府寺。南宋时为避高宗赵构之讳,改称审计司。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官。元丰改制,专勾司改属太府寺。南宋时为避高宗赵构之讳,改称审计司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十四年(819)始置,以户部侍郎杨於陵为淄青等州宣抚使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,以枢密副使杜衍为河东路宣抚使。三年,又以范仲淹为陕西宣抚使,后以枢密副使韩琦代替。其后,每兴兵征讨
官名。元置,见“客省使”。
官名。明朝顺天府崇文门税课分司官员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置,一人,不入流。掌征收商税之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包衣佐领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即“导官令”。
官名。亦称“藩司”,或称“方伯”。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。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一人,秩正二品。十四年增设左、右各一人。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十三
官名,为长乐厩长官,主养马,员吏十七人,卒驺二十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警卫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文散官名。金置,秩从四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