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京宰相府左相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为首相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为首相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授以少监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《工厂检查协作委员会章程》规定,其任务为沟通劳资团体及有关劳工各机关的意见。设委员若干人,由实业部就上述的团体机关或有
官名,掌管捕鱼。《唐六典·河渠署》:“长上鱼师十人,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,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。”鱼师,也写作“渔师”。参看“渔师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等置。乐官。《管子·四称》:“流于博塞,戏其工瞽。”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专任六人,兼任四人,请简。掌佐顾问大臣办理本院审查纂拟事件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始置,掌理社会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社会科。
即“奚六部秃里”。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司刑狱。
辛亥革命时县的行政首长。见“县司令”。
见“翼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