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太庙令。
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西汉多加予中朝官,位次于领尚书事,可同时加予数人。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。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,加此者极少。三国皆置,蜀位次于录尚书事,吴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契丹军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置于集贤院,备皇帝咨询。秩正八品,员额不限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军官之班秩、阶品、封赠、袭荫,以及官佐之任职,凡军官、官佐并领其籍。辖任官、赏赉、考绩、旗务四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四人,科员四十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后改称台正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共三人,主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尚书》。
对州长官的尊称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秦宓传》:“贫贱困苦,亦何时可以终身,卞和炫玉以耀世,宜一来,与州尊相见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又称“长春路钱帛司”。设于长春州,掌钱币铸造等事。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(1053)。设都提点等职。
周朝指中士、下士。《逸周书 ·王令》:“中台之外,其右泰士,台右弥士。”孔晁注:“弥士,盖中士、下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