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省特别行政区
政区名。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,管辖区内行政。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“东省特别区域”的名称。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》第一条就规定:“东省铁路界内,为诉讼便利起见,定为东省特别区域”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其管辖区域,以哈尔滨为中心,南至长春,东至绥芬河,西抵满州里,即以中东铁路沿线原有占用的土地为限。
政区名。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,管辖区内行政。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“东省特别区域”的名称。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《东省特别区域法院编制条例》第一条就规定:“东省铁路界内,为诉讼便利起见,定为东省特别区域”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其管辖区域,以哈尔滨为中心,南至长春,东至绥芬河,西抵满州里,即以中东铁路沿线原有占用的土地为限。
官名。晋设此官,主护西羌,或领刺史,或持节为之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南朝齐置,属中书省。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,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,直接受命于皇帝。负责草拟诏书,受理文书章奏,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、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。成为政权的中枢。梁、陈沿置,改中书通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。设于元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。至大元年(1308)升为长信院。四年,复改为寺。置卿四员,正三品; 少卿二员,从四品; 寺丞二员,从五品。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 (1860) 始设。在此之前,为军中带兵官之通称,后逐渐演变为次于主将的正式职官。又有大佐将之职,官阶亦低于主将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在前期,佐将是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宋置,属太仓令。官名。见“东仓丞”。
殿廷卫士名。明置,见“大汉将军”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职掌如将军,而地位略低。统兵,管理少数民族事务。东晋时桓云、桓冲、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、西阳太守。南朝宋定为六品。庐江、晋熙、西阳太守加此,立府。梁时,南新蔡太守亦加此。陈拟八
①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。②宋朝诸路州、军职官聚议公事之所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,以都厅改称。
军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为南京卫戍总督府的长官,见“南京卫戍总督府”。
官名,也省称五威后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