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九农正之一。蔡邕《独断》说:“宵扈氏农正,夜为人驱兽。”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属一人,所主无考。蜀吴设置情况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亦置马曹属一人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时负责翻译西域各民族语言文字的机构。始置于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需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需司事。
清代驻防京师和各战略要地的军队。清太祖努尔哈赤初定兵制,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(后改牛录章京, 即佐领),五牛录设一甲喇额真(后改甲喇章京,即参领),五甲喇设一固山额真(即都统), 每一固山额真设左右梅
见“提举譏察使”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使用者多属低级机构或官员。如管理御园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各州县儒学、各省守备、各省驻防旗营佐领、盛京户部六品管庄、库大使、县丞、主簿、吏目、盐课所、批验所等用之。铜质直纽,尺寸、文体有所
西夏第三等官衙。包括大恒历院、都转运司、陈告司、都磨堪司、审刑司、群牧司、农田司、受纳司、边境监军司、宫前侍司、磨堪军案殿前司、鸣沙军、史算院、养贤务、租税务、回夷务、医人院、华阳县、泾原县、五原郡、
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为司天散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十四阶之二阶,秩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五品中,称明时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