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,置一人。
见“译官”。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名府少监。参见“少府少监”。官名。见“尚方监”。
官名。南宋实录院置,以侍从官充任,掌修实录。参见“实录院”。
兵部尚书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兵部(尚书)为大戎”。
见“教务提调”。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教务长一人,由教授兼任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学校教务事宜。
见“知县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核计各类舰船的制造、修理、验收,以及海军制造人员之补官、任职、迁调、黜陟等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。属东宫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乘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乘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