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丞相司直

丞相司直

官名。西汉武帝元狩五年(前118)始置,秩比二千石,为丞相府地位最高的僚属。位居司隶校尉上,有所会,居中二千石前。协助丞相监察检举百官,督录州郡长官。哀帝时改置大司徒司直。东汉初复置,光武帝建武十一年(后35)省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复置,西晋亦曾置,掌监察京师诸官。


官名,武帝元狩五年初置,俸比二千石,为丞相属官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光武即位,复置司直,居丞相府(司徒府),助督录诸州,建武十八年省。献帝建安八年十二月又置,不领诸州,而掌督中都官;建安九年十一月,诏司直比司隶校尉,坐同席在上。在战争年代,司直也领兵征伐。“丞相司直韦晃起兵诛曹操,不克,夷三族”(献帝纪);“丞相司直李松攻武关,三辅震动”(刘玄刘盆子传)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、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、《献帝起居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朝奉郎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,为正六品上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废文散官,用为文臣新寄禄官,取代旧寄禄官后行员外郎、左右司谏,正七品。文散官名。宋太平兴国元年(公元976年)改朝议郎为朝奉郎。元丰三年(公

  • 当途

    亦作当“当塗”,指居要职执掌大权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当塗之人擅要事,则外内为之用矣。”后世多沿用。

  • 监御史九条

   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、整顿吏治的规定。惠帝三年(公元前192年)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:词讼、盗贼、铸伪钱、狱不直、徭赋不平、吏不廉、吏苛刻、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、作非所当服,凡九条。

  • 印务梅伦

    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佐理旗政,地位在协理台吉之下。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副章京或闲散梅伦代之。印务梅伦限于台吉出身者充任。

  • 地官司徒

    官名,周置,为六卿之一,掌国家教育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序官》:“天官冢宰,地官司徒,春官宗伯,夏官司马,秋官司寇,冬官司空,是为六卿,各有徒属职分,用于百事。”注:“师古曰:冢宰掌邦治,司徒掌邦教

  • 常秩

    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
  • 都司空

    官名。又称“都司工”。都邑的司空官。战国置。《墨子·号令》: “诸吏卒民,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,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”。《杂守》: “都司空,大城四人”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八五号战国齐国官印: “平阴都司工

  • 右武威

    官署名。即右骁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右骁卫。

  • 修华

    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西晋武帝定内官,置为九嫔之一,位视九卿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(456)省,明帝泰始元年(456)复置,三年列位九嫔。南齐、梁沿置,陈亦置为九嫔之一。隋炀帝置为九嫔第六,正二品。女官名

  • 诸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置北面边防官,置于边防诸军。一为南面军官,置于南面诸军。设官则同,有某军都指挥使、某军副指挥使、某军都监、掌统所部军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