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信托局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二、采办业务,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;三、信托业务,办理企业信托、信托投资、证券买卖及保管等事项;四、保险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的人寿保险,公有产物的产物保险。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二、采办业务,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;三、信托业务,办理企业信托、信托投资、证券买卖及保管等事项;四、保险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的人寿保险,公有产物的产物保险。
官名。①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为刑部头司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宪部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复旧名,二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为司刑员外郎,咸亨元年(670)
官名。即库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库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库部郎中为司库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署名。简称织染局。明朝分置于各府州,通计二十二处。各置大使一人、副使一人。府织染局大使从九品,副使未入流。州织染局大使亦未入流。掌造各种织物,以供皇室官府之用。
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见“使匈奴中郎将”、“护匈奴中郎将”。官名,西汉置,掌出使匈奴。汉武帝与匈奴来往,常以中郎将为使臣为临时性的,后成为定制。东汉与南匈奴来往多,便正式置“使匈奴中郎将,但仍有匈奴中郎将”之称。《汉书·金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,大司农属官,以桑弘羊为之。职掌财用度支、均输漕运诸事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属大司农,为大司农的副长官,佐大司农长官掌钱谷金帛等。《汉书·肖望之传》:“是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,
官名,汉置,将军掌征伐,加持节,则兼有皇帝特使之任,职权双重,可任专杀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乃拜为前将军持节,中分麾下精兵二万人,遣西入关,令自选偏裨以下可与俱者。”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宣徽南院官员。在南院宣徽副使下。官名。辽代宣徽南院设此官,为该院副贰长官,协助南院宣徽使共掌南院御前祗应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宣徽南院》。
官名。①唐朝左右卫所领亲府长官,置一员,正四品下,掌领校尉、旅帅、亲卫之属宿卫,而总其府事。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亲府长官,置一员,从四品上,掌其府校尉、旅帅及亲卫之属宿卫,而总其事; 高宗永徽三年(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