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信托局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二、采办业务,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;三、信托业务,办理企业信托、信托投资、证券买卖及保管等事项;四、保险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的人寿保险,公有产物的产物保险。
金融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设置,办理信托业务,以局长一人、副局长二人为正副长官。局内置理事会、监事会,处理监督各项事务。其业务分为四种:一、储蓄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储蓄;二、采办业务,办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与国营事业或公共团体委托购买事项;三、信托业务,办理企业信托、信托投资、证券买卖及保管等事项;四、保险业务,办理公务员及军人的人寿保险,公有产物的产物保险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太尉府官属,掌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裴潛传》:“明帝即位,入为尚书。出为河南尹,转太尉军师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后主置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 “景耀二年(259)复增置右骠骑将军。”参见“骠骑将军”。将军名号,三国蜀后主置,掌帅军作战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:“景耀二年复增置右骠骑将军。”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
官署名。清朝掌管帝后车驾仪仗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承明制置锦衣卫,设指挥使等官。二年 (1645) 更名銮仪卫。四年罢指挥使等官,设銮仪使、冠军使等。五年定为正二品衙门。掌供奉帝后祭祀、朝会
官名,民国各部多设此官,掌管技术事务,以有专门技术者担任。位在技监之下,而在技佐、技士之上,参看“技监”条。官名。清末于各部设艺师,辛亥革命后改称技正,掌技术事务,以有专门知识及特别技能者充任,为荐任
官场用语。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,殿试礼部奏名举人,重定名次,始与状元有别。殿试唱名时,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,可越众声明,虽成绩在下等,亦可升甲,或升至第一甲。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
官名。即典牧丞。
明清印信之一。形制长方,阔边朱文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年间创制。朱元璋为防止群臣予印空白证明,改用半印,以便拚合验对。取“关防严密”之意,故名。清朝部分官员用印,而临时性机构或办理财经、工程事
见“诏”①。
唐德宗贞元七年(791)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,问以政事,谓之巡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