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长安二年(公元702年)诏举,马克麾及第。
军事单位。明朝专为屯垦而置。多置于北部边境。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往往不隶卫,而直属都司或行都司。军事机关名。元代左卫、中卫、右卫、前卫、后卫、武卫新军都指挥使司等下属机构有
官名。主祭天。《管子·幼官》: “令曰 :‘以尔壤生物共玄官,请四辅,将以礼上帝。’”
见“资(1)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世祖中统二年 (1261),设二局。至元二十四年 (1287),合为一局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司天散官名。金朝置。二十五阶之第三阶,秩从四品下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,金朝置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四品下,称钦授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 同“涓人”。 春秋楚置。 掌扫除的侍臣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 “王行, 遇其故人。 ”裴骃《集解》引韦昭说: “今之中涓也。”参见“涓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膳寺”。
① 宋朝通判俗称。参见“守倅”。②副职。《周礼·夏官·戎仆》: “戎仆,掌王倅车之政。”郑氏注:“倅车,戎车之副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 “(刘聪) 署其长子(石)兴为上党国世子,加翼军将军,为骠骑副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