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临时参政院

临时参政院

北洋政府时期违反《临时约法》的非法议会之一。根据临时执政府于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四月七日议决设置,临时参议院为临时执政府的咨询机关,同年七月三十日开院,其任务是辅佐临时执政。职权可分为议决的和建议的两类:关于议决的职权,有下列各项:一、关于省自治的促成,在国宪和省宪未施行前应先规定的省自治暂行条例;二、关于善后会议、财政善后委员会、军事善后委员会等议决的执行事项;三、关于消弭及调停省际或省内相互间的纠纷事项;四、关于与外国宣战、媾和或缔结条约案;五、关于募集内外公债、增加租税事项;六、对临时执政随时提出咨询事项的议决。议决后,如临时执政认为可行,则分别发交由各主管官署执行;如认为不可行,得于二十日内交付复议,复议通过,即予执行。上述一至三各项,临时参议院得向临时执政建议,由参政十分之一以上的连署提出,如临时执政认为可行,分别发交主管官署执行。参政包括下列各方面人员,一、各省区军民长官各派代表一人;二、京兆、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、西康及蒙、藏、青海长官各派代表一人;三、边防督办、宣抚使,各总司令或各军最高将领各派代表一人;四、内外蒙古、西藏、青海、满籍各旗,回部及华侨,由临时执政共派十六人,但以各地旗、部人为限;五、各省、各地区议会长各一人;六、各省区法定团体的会长互选一人;七、由临时执政派充二十至三十人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均由临时执政就参政中特派。院内置秘书厅,设秘书长一人,由临时执政派充,综理厅务;秘书六人,分掌秘书事务;厅内分置文书、议事、速记、编辑、会计、庶务六科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总计六十人。临时参政院于次年四月二十日结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集厨

    官署名。战国楚置。负责供应王室饮食的机构。《太子镐铭》:“集尌(厨),太子之镐。”

  • 编订礼制会

    内务部直辖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设置,掌编订礼制事宜。设会长一人,由内务总长选任;会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或委任。

  • 详议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四月置,隶尚书省,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。以宰相、执政提举,侍从官为参议,又设检讨官,下分六房分头讨论。五月即罢。官署名。宋靖康元年(公元1126年)四月置,掌讨论

  • 行军司马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有军事行动时临时设置,事迄即罢。尉迟炯伐蜀时,柳敏自吏部郎中任此职,掌军中筹略。唐、五代时置为节度使主要幕僚,掌本镇军符号令、军籍、兵械、粮廪、赐予等事务,权任甚重。唐德宗以后,常继

  • 内大羽真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六四之 二《元夫人赵光墓志》: “(夫人嫁)昭成皇帝之胤,散骑常侍,内大羽真、太尉公,使持节、车骑大将军,冀州刺史,比陵王孙。”

  • 春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与女酒、女食等视五品。

  • 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

    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简称左都威卫。世祖至元三十一年(1294)八月,由东宫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,隶徽政院。顺帝至正十三年(1253),复划归詹事院管辖。置司于大都隆福宫内。设卫

  • 国冠

    最大的官,即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级官员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陈轸曰:今君已为令尹矣,此国冠之上。”

  • 熙明阁待制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待制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待制”。

  • 俸银禄米制

    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