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茶马
官名。宋代设茶马司,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,设有主管茶马、同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茶马三级官员。详“茶马司”条。
官名。宋代设茶马司,后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,设有主管茶马、同提举茶马、都大提举茶马三级官员。详“茶马司”条。
殿中都令史简称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督催仪制、祠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所办事务,分别按例限催办,每月于都察院的礼科与浙江道注销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均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酌派,额定的仅有经承二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设正、副局长各一人,庶务、文牍、收支、编纂、译述、校对人员若干。三年,改属军咨府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土药统税总局长官。见“土药统税总局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、簿书的记室,相当于一个曹。其吏员有主记掾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。此外又有记室史、记室书佐、主记书佐,而主记、记室均为主记
官名。简称“总理大臣”,又名 “总署大臣”、“译署大臣”、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设。分为三种: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,特简; 一为大臣,以军机大臣兼领,特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即“三司推勘公事”。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唐开元五年(公元717年)于乾元殿置孔目官,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改称集贤院孔目官,掌管文书档案,收贮图书。
官名。清朝总督、巡抚、将军的随从官。分文、武两种,文巡捕以本省之佐杂官充任,武巡捕以本省低级武官充任,分别负责宣传和护卫事。又,钦差官如主考、学政亦有临时之巡捕,由总督、巡抚指派。官名。清代将军、总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