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正修书院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六年 (718) 改乾元院置,设使及检校官,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; 八年,加文学直、修撰、校理、刊正、校勘官;十一年,置丽正院修书学士; 光顺门外,亦置; 十二年,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; 十三年,改为集贤殿书院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六年 (718) 改乾元院置,设使及检校官,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; 八年,加文学直、修撰、校理、刊正、校勘官;十一年,置丽正院修书学士; 光顺门外,亦置; 十二年,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; 十三年,改为集贤殿书院。
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。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,其内容一为正身,二为勤民,三为抚孤,四为敦本,五为修人。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,惟作某些调整,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, 如强调农桑,增加市赋等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电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即“治书执法”,见该条。
参见“左外兵郎”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晋以后西曹与功曹名异而职掌相同,均主选用。北齐与隋初之制,县府中功曹与两曹并置,以功曹为纲纪之职.西曹为分职诸曹之一。功曹既为曹名,亦为吏名;主管西曹者,北齐为西曹
官称。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六年(462) 置。职掌不详。朱铭盘《南朝宋会要》序在太常下。
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、北周与隋均置,管理一闾居民。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,北周与北齐同。隋制闾由五保(二十五家)组成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副长官,从四品,不常设。
官名。西魏于恭帝元年 (554)攻破梁江陵,杀梁元帝,立萧詧为梁主,居江陵东城。宇文泰“乃置江陵防主,统兵居于西城,名曰助防,外示助詧备御,内实兼防詧也。” (《周书·肖詧传》) 下设副防主。任之者多
见“典瑞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