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赞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布燮同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唐朝之宰相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布燮同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唐朝之宰相。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务府总管大臣”,简称“内务府总管”。清朝内务府之长官。总掌本府之政令,凡本府职官选除、仓储、财务、工程、刑罚及宫廷典礼、宴飨、祭祀、膳食、服御、赏赍、供应诸事,皆核夺处理。顺治十八年(1
官名。元太宗六年 (1234) 始设,为燕京行尚书省长官,掌管中原政刑财赋,又称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、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等。中统元年 (1260) 罢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学官名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记平帝元始三年(公元3年),王莽立学校于县、道、乡、聚。县、道、邑、侯国称为“校”,置经师各一人;乡称为庠,聚称为序,置孝经师各一人。东汉沿用此制,县学官多称校官,《隶释》一六
官名。北魏置。皇帝左右的侍从护卫,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。《魏书·豆代田传》: “豆代田,代人也。太宗时以善骑射为内细射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 改制罢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礼部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隶太常寺,掌藏器服,以待祭祀之用,设监官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有丞,属太常卿。梁流外三班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唐朝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