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乌府

乌府

官署名,即御史府。《汉书·宋博传》:“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;又其府中列柏树,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,晨去暮来,号曰朝夕乌。”因此,后称御史府为乌府或乌台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官制用语。指按照一定礼仪和手续授与官职或名义。任命官员。战国时期,国君任命官员称为拜。汉代称正式任命官员为拜或除。“拜”含有尊重之意,一般属于初任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说:“至拜大将,乃信也,一军皆惊

  • 幕职州县官

    宋朝幕职官与州县官合称。幕职官有签书判官厅公事、节度掌书记、观察支使,诸州府判官、推官,军、监判官等。州县官有州录事参军及诸曹官,县令、丞、主簿、尉等。(1)指宋代低级文臣阶官,即“选人”见该条。(2

  • 奏事中散

    官名。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,专司奏案,地位略高于中散。长期任职于某一曹署者,冠以机构名,如龙牧曹奏事中散、秘书奏事中散等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后期改官制时罢。

  • 主臣

    1、君主和臣子的合称,即主和臣。贾谊《新书·礼篇》:“主臣,礼之正也。”2、或谓臣对君的“惶恐”之词,或谓主管群臣。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平谢曰:主臣、陛下不知其驽下,使待罪宰相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张

  • 东京小司寇

    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秋官府长官,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,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学习审判员

    官名。见“审判员”。

  • 佐吏

    官名,汉置。1、将帅府置此官,掌参谋应对等事。2、郡县的属吏,其职为长官所使。3、守陵庙之官,掌年节四时的祭祀;位低于陵令。《后汉书·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十八年,立考侯、康侯庙,比园陵,置啬夫。诏零陵郡

  • 统领官

    官名。别称协统,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一人,从二品,由协都统充,简放。掌统辖全协。

  • 食邑

    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。收其租税而食,故名。又称采邑。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,作为俸禄形式。汉初,诸侯王、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,景帝后逐渐被剥夺,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,数量按户数多少

  • 太子左虞候率府

    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太子左虞候开府为率。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置为府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为太子左清道卫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为太子左虞候率府,玄宗开元(713—7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