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官名,东汉置,掌文书,为王府官。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·东平宪王苍》:“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,掾为中大夫,令史为王家郎。”2、官名,又名校曹、校官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监督、侦察、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
官名,为酒官的泛称,秦汉皆置。掌酒。《史记·齐悼惠王世家》:“高后令朱虚候刘章为酒吏。”其后,历代沿置,名称有变化,至南齐,食官局始置酒吏一人,掌供奉御酒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。
官署名。①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稽司”。初名“内官监”,顺治十七年 (1660)改“宣徽院”。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会计司。掌本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,兼办选用宫女、太监等事。设郎中
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有骅骝署,置令及丞,掌御马及诸鞍乘。属官有奉承直长二人。隋沿北齐之制,太仆寺亦置骅骝署令丞,炀帝时减骅骝署入殿内省尚乘局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比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比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人力的筹划、运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需要、来源、利用三组。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。
见“道录院”。
初为职衔名义。唐朝非内侍省长官内侍监而受命主持内侍省事者。《旧唐书·宦官·高力士传》:“先天(712—713)中,预诛萧、岑等功,超拜银青光禄大夫,行内侍同正员。开元(713—741)初,加右监门卫将
臣下谒见皇帝称陛见。如《后汉书》载周党曾“陛见帝廷”。清朝指外省大臣到京。各省布政使、按察使、每届三年,应奏请进京陛见。奏请未获准者,次年以后每年复行奏请。若奉旨允准或不令来京,俱自行报部,如逾期不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