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里雅苏台参赞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乌、科、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各设参赞一人,副参赞一人(汉、蒙人员分任),均由大总统简任,隶属于库、乌、科、唐镇镇抚使,掌管辖区内各盟旗事务,并得承镇抚使的委任,节制驻扎于境内的军队和蒙旗警备队。各公署均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二人分置总务、内务、交涉各科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、翻译员各若干人,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乌、科、唐各参赞公署编制章程》的规定,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各设参赞一人,副参赞一人(汉、蒙人员分任),均由大总统简任,隶属于库、乌、科、唐镇镇抚使,掌管辖区内各盟旗事务,并得承镇抚使的委任,节制驻扎于境内的军队和蒙旗警备队。各公署均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二人分置总务、内务、交涉各科,各设科长一人,科员、翻译员各若干人,
官名。行参军本为公府官,隋初亦置州行参军,炀帝时改州为郡,改行参军为行书佐,至唐改为参军事。参见“州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道为北京道,员额品秩依旧,十八年罢。详见“北平道监察御史”条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
宋朝军制。神宗改革兵制,以不同番号之禁军指挥,混合组成将的编制,其下设部,部下设队。置正将、副将、押队使臣、训练官、部将、队将等职。一将兵力通常为几千人,少数将达万余人。边地蕃兵、弓箭手等也与禁兵混合
即“按察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战国时已实行对政绩优异的官员增加俸禄之制,如齐威王时曾赏给即墨大夫以一万户的租税作为俸禄。后代均以增加俸禄作为奖励官员的一种方式。唐制,凡考课成绩在中上以上者,每进一等,加禄一季。
官名。或称律学博士。三国魏明帝即位(226)始置,教授刑律,谘询法律。两晋廷尉皆置。南朝宋置一员,仍隶廷尉; 南齐沿置; 梁武帝天监四年(505)置胄子律博士,位视员外郎,三班; 陈置胄子律博士,八品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之。为统兵武官,位在都督下。亦可作为起家官。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卉下大夫竹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各军典官之一,掌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