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司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
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所提高。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
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所提高。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行免役法,改为雇役。
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官名。传说少皞氏所置。为历正属官。掌立春立夏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”杜预注: “历正之属官。”官名。掌立春立夏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青鸟氏,司启者也。”疏:“立春立夏谓之启,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诸曹长官之一,管理国家粮仓及征课事务。官名。太仓为中央的粮食仓库,后魏设太仓尚书,职务同太仓令。参看“太仓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行太仆寺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 驾车马之官。同“驭”。《诗经·小雅·车攻》:“徒御不惊”。郑玄笺:“徒,御马也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凡执技以事上者,祝、史、射、御、医、卜及百工。”②武官又称“御戎”。《左传·成公十
殷朝诸侯方伯别称。《甲骨续存》卷一第一五○七片: “辛巳卜, 贞, 多君弗言余其㞢于庚, 亡祝,九月。”宗教事务官的合称。商代设置,见于祖庚、祖甲朝的卜辞,如:“辛未王卜
见“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”。
参见“大理寺左寺副”。
明朝盐运使及运同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