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京师税收机关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商民开市、失照歇业,收捐税,罚款事。辖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及内、外城工巡捐局。置总办一人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
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左中兵郎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管理皇室马厩的官吏,或以为掌栘园马厩的官吏。官员。汉置,掌管鞍马鹰犬射猎等物。监,马厩之监(马厩的长官),因马厩在栘园中,故称栘中监、或称栘中厩监。《汉书·昭帝纪》始元六年:“栘中监苏武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会同办理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官名。清代后期,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,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一般为简任官。次于督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正五品。
①指隋、唐、五代、宋之尚书省左、右司。因其分辖六部诸司事务,故名。② 明朝都指挥使司之简称。③官名。清朝绿营军官,武职正四品。位于参将、游击之下,守备之上。与参将、游击相同,可充营所领兵官,掌防汛军政
即“大理寺提点”。官名。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,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南大王院,掌南大王院部族军民之政。官署名,辽朝置,属南大王院,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其官有南院都部署、南院副部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太皞的另一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,二十等爵第十四级。秦汉沿置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 “更,言主领更卒,部其役使也。”汉成帝时吏民有入谷物助官府赈赡贫民在百万以上者,加赐爵右更,欲为吏补三百石。参见“二十等爵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