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厅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。(1)设于大理院,主官为书记官长,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。(2)设于高等审判厅,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。(1)设于大理院,主官为书记官长,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。(2)设于高等审判厅,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。
宋朝乡村基层组织名。太祖开宝七年(974),设于乡里之间,置户长掌催纳租赋,耆长掌维持治安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①掌验符节之官。《左传·文公八年》: “司城荡意诸来奔,效节于府人而出。”杜预注: “节,国之符信也。”②掌府藏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 “使府人,库人各儆其事。”《昭公三十二年》: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统军机构。置于辽阳府。海陵王天德二年 (1150)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。参见“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二国魏置。管理艺文图籍,初属少府,魏明帝时独立。以秘书监为长官,下设秘书丞秘书郎、秘书校书郎等。晋武帝时并入中书省,称秘书局。官署名,三国魏置,掌管艺文图书,以监为长官,下置秘书丞、秘书郎、秘
①官名。又作“侍人”。春秋时亦称“阍”、“竖”。掌宫内侍卫、御车、守藏、主屦等事务。《左传·哀公十四年》: “侍人御之,子行杀侍人。”《谷梁传 ·襄公二十九年》: “阍,门者也,寺人也。” 三国魏、晋
官名。耶律阿保机灭渤海国,改为大东丹国,以长子倍为国王,天显元年(926),设中台省统领政事,以左、右大相、左、右次相主其事。右大相位在左大相下,次相上。
命妇名号。明、清置。以封正、从三品官员之母、祖母。
官名。清末近畿陆军督练公所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8)置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近畿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各镇陆军的管理、训练事宜。宣统二年(1910)省。
谓脱去布衣,换着官服。即初仕之意。亦作“解褐”。《文选》卷四五扬雄《解嘲》: “夫上世之土,或解缚而相,或释褐而傅”。《梁书·朱异传》: “旧制,年二十五方得释褐。时异适二十一,特敕擢为扬州议曹从事史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,在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下。掌北枢密院公文。官名。辽置,属北枢密院,掌本院文告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