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参赞
官名。清朝二等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初制正四品,后改从四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名。清朝二等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初制正四品,后改从四品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参见“参赞”。
官名,汉置。属虎贲中郎将,俸比六百石,掌值班虎贲,朝会在殿中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负责边境侦察敌情的小吏。《韩非子·说林上》: “子胥出走,边候得之。”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官名。明始置,清初改为左右寺丞。详见“大理寺正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属鸿胪寺,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。
即陪都,见该条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府内置田曹,设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田曹参军,南朝宋齐公府沿置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则置田曹行参军。北周亦于大丞相府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置田曹参军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都水使者置。位九班,居十二卿之末,班秩低于其余列卿。掌船舶航运河堤修治等事务。下设丞、功曹、主簿。属官有参军事二人、河堤谒者八人等,陈沿置,与其余列卿皆位三品,秩中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诸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契丹初为贵族子弟称号,其犯罪籍入者,没入瓦里,为皇室服役,称著帐郎君。入辽后,一些官衙亦设郎君官,如会同元年 (938),改南、北府及国舅帐郎君为敞史。北枢密院亦有郎君一职,还有横帐郎君等号。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