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云南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云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。一人,从五品。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亦曾设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增至四人,满洲三人,汉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明清刑部云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。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定制满、汉各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简称云南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云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。一人,从五品。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亦曾设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增至四人,满洲三人,汉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明清刑部云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。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定制满、汉各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刑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免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矫传》:“此自臣职分,非陛下所宜临也。若臣不称其职,则请就黜退。”
官名通称。三国魏于尚书、符节诸台,长安、谯、许都、邺、洛阳五都各置侍御史,通称为三台、五都御史。员额各一人,秩第七品。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官名。西域焉耆等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代西域危须国、焉耆国等置此官,掌抵御抗击匈奴等胡军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危须国、焉耆国》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少府卿、设令、丞。详见“平水令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夷离毕院官员。在左夷离毕下。参见“左夷离毕”。官名。辽置,为夷离毕院的佐官,见“夷离毕院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铠甲,为众司甲兵戈盾等官员之正长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司甲,下大夫二人,中士八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。郑玄注: “甲,今之铠也。司甲,兵戈盾官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四方习俗民间掌故以诏告君王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诵训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史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道方志以诏观事,掌道方慝以诏辟忌,以知地俗。王巡守则夹王车”。官名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临安府行政长官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罢,以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事。九年复置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