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科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吏人犯轻罪处分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吏人犯轻罪许以一定数额的铜钱赎罪,称为罚直。所罚铜钱归官府所有。直指铜钱数,二百五十文称为一直。
钩盾令副贰。西汉置五员,东汉置一员,又于永安宫、苑中离宫、果园、鸿池、南园等处各置丞,分领其事。秩皆三百石,以宦者充任。三国魏沿置,九品,又于邺玄武苑设丞。西晋稍减其官。东晋以后无闻。北魏仍置。北齐、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,凡外官,或一、二年,或三年、九年进行考核,以定黜陟迁转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 尚书省置,以执政兼领,下设详议官,掌议定礼制。政和三年(1113),修成五礼仪注,遂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“凡礼制本末,皆议定取旨。以执政监领,有详议官二员。”见《宋
(1)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秘书厅的长官,掌秘书事务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总统府置,为总统的幕僚长,综理府内事务,监督总统府所属职员。
隋代州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州迎主簿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闺”。
辽宫名。即兴圣宫。
参见“候官”。
吏名。亦称尉史、尉吏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00)定制,各县巡尉司置一人,掌捕盗。初从民间选取,旋改由贴书等补充。任满一年无过,升任县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