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京少尹
官名。辽置临潢府少尹、辽阳府少尹、大定府少尹、幽都府(后改析津府)少尹、大同府少尹,合称五京少尹,为五京行府尹事的副职,属南面京官。太平五年(公元1025年)三月,郑弘节曾任临潢少尹。参见“五京留守行府尹事”。
官名。辽置临潢府少尹、辽阳府少尹、大定府少尹、幽都府(后改析津府)少尹、大同府少尹,合称五京少尹,为五京行府尹事的副职,属南面京官。太平五年(公元1025年)三月,郑弘节曾任临潢少尹。参见“五京留守行府尹事”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。所设机构,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四帐都详稳司长官。
“白衣三公”不是官名,意思是由平民而跃居三公之位。“白衣三公”的原文为“白衣为天子三公”,有人把它压缩为此,与官名混称。古代未做官的人称白衣,即后日的“布衣”,今日的“平民百姓”。《史记·儒林列传》: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陆云传》: “张昌为乱,(成都王)颖上(陆)云为使持节、大都督,前锋将军以讨昌。”南朝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,普通六年 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
官名。新莽置。天凤元年(后14)置州牧、部监二十五人,见禄如三公。监位上大夫,各主五部。东汉废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位上大夫,禄如三公,每人掌五郡(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《后汉书·隗嚣公孙述传》:“告
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
官署名。清朝八旗的联合组织。掌八旗会理之事。每年终,将八旗已结、未结及其他年例之事向皇帝汇报。简派各旗都统或副都统八人为直年旗大臣,并选派各旗司员若干协理事务。任期均为一年,岁终更换。
即“牛录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转官的一种限制。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。如文臣至中大夫,须候职至侍从,方许依《格》法转太中大夫; 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,必待拜相,方许转行特进; 武臣至武功大夫,有军功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左尚方丞置,为左尚署次官,五员。初为正九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升为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