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五城御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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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、驻守东京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族人组成的一支军队。

  • 内侍郎

    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以授正六品内官。

  • 文学卒史

    官名,秦及汉初各卿及郡国皆置,主文学、教育、掌管学校,教授诸生,或掌典章故事,侍从顾问。后渐为文学掾史代替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武帝时,征北海太守诣行在所。有文学卒史王先生者,自请与太守俱……受之文

  • 中军骑督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典中军骑兵,《晋书·李特载记》: “中护军切征,(李庠) 不得已而应之,拜中军骑督。”

  • 工科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六科之一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二人。初隶承敕监,后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四人。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六科

  • 学部右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
  • 黄户局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黄户局”。官名。北齐鼓吹署令所属有黄户局丞,掌供乐人衣服。

  • 城大

    参见“城郎”。

  • 土均

    官名。掌邦国都鄙土地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土均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。” “掌平土地之政,以均地守,以均地事,以均地贡,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; 与其施舍礼

  • 判太史局事

    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选五官正以上业优资深者充任,位在太史局令、正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