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涉使
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
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为交涉使司长官,掌主邦交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。正三品。宣统二年 (1910),直隶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、云南亦援例续置。
官名,清朝置,正三品,为交涉使司长官,掌主邦交。属官有佥事、科员、译官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郎中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法曹主邮驿科程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相府复置法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蜀
即长官。《墨子·尚贤中》:“贤者举而上之,富有贵之,以为官长。”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元朔元年冬十一月,诏曰……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,将何以佐朕烛幽隐,劝元元,厉蒸庶,崇乡党之训哉?”注;“谓郡之守尉,县
官署名。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、教育两科归併设立。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。辖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、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。置司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立法院,参见该条。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海军监狱的主管,见“海军监狱”。
爵名。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新设之世爵。天历戊午八年 (1858),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,新置官爵多种。是爵在“天义”之上,前系一字以资区别,如 “掀天喜”。爵位名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远征后新设,北京图书馆藏
选拔律师的考试。北洋政府时期始有此制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十月十八日公布的《律师考试令》的规定,律师考试与司法官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委员亦由司法官典试委员兼任。考试分甄录试和大试,与司法官考试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,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西部地区诸冶, 领晋阳冶、 泉部、 大、 原仇四局丞。 隶太府寺。隋并入掌冶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