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南检察司使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使”同,详该条。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使”同,详该条。
即“库部郎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殿内省尚食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正五品下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膳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朝置四或六员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典
官场用语。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,以言某官之罪,称合台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四方钱铁之冶。太宗时置。
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
官名。唐初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承务郎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称。员一人,从五品,掌受付诸司之事,举正稽违。右司郎中缺,则兼行其职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叙迁之阶,不领本职,为五品寄禄官。神宗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。一般为总办副职,意即协助办理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即侍御史知杂事。
民国政府成立,初设海军署,不久改为部,设部长一人,掌管部务,政务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其属有总务、军术、军务、舰政等八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