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军都尉府
官署名。洪武二年(1369),改原都尉司而置,秩正三品。统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军及仪銮司,掌皇帝仪仗护卫。十五年罢,改置锦衣卫。
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。明初置拱卫司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旋又改为都尉司,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 改为亲军都尉府,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五卫军士。十五年(公元1382年)改置为锦衣卫,掌侍卫、缉捕、刑狱之事。参见“锦衣卫”。
官署名。洪武二年(1369),改原都尉司而置,秩正三品。统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军及仪銮司,掌皇帝仪仗护卫。十五年罢,改置锦衣卫。
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。明初置拱卫司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旋又改为都尉司,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 改为亲军都尉府,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五卫军士。十五年(公元1382年)改置为锦衣卫,掌侍卫、缉捕、刑狱之事。参见“锦衣卫”。
官名,汉置,俸比千石,主兵,掌守卫宫掖门;共七门七司马。南宫南屯司马,掌管平城门,吏九人,卫士一百二十人。宫门苍龙司马,掌管东门,吏六人,卫士四十人。玄武司马,掌管玄武门,吏二人,卫士三十八人。北屯司
官名。西周置。司虞属员。掌森林事务。一说即《周礼》之“林衡”。
官名。隋改北齐清漳署为良酝署,属光禄寺,有令及丞,所属有掌酝五十人。唐沿置,令丞掌管供酒,所属有府三人,史六人,监事二人,掌酝二十人,酒匠十三人,奉觯一百二十人,掌固四人。宋光禄寺有内酒坊与法酒库使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下大夫。天官府属官,员二人,正四命。其职掌参见“纳言下大夫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赴吏部候选、候补之官员,均需取具本旗都统、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。汉京官郎中以下,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,到部投供验到。供,指本人亲书之履历。到部之员,均令书写履历
国民党政府时期,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,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。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,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,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。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,即可实行惩戒
即“北府宰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奉皇后宝册。置中瑞卿五员,正三品; 丞二员,正四品。下设典簿二员,写懿旨必阇赤四员,译史一员,令史四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奉宝册。其官有卿五员,正三品;丞二员,正四
越礼行为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舞大武,乘大路,诸侯之僭礼也。”
宋朝御史台吏人。掌编排群臣朝参、下殿班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