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①一县之长。春秋时楚国置,省称“尹”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 “此子为穿封戌,方城外之县尹也。”又,《哀公十七年》: “王卜之,武城尹吉,使帅师取陈麦。”《宋朝会要》: “周衰,六国置县邑;
即“分得拨什库”。
官名。北齐、隋与唐初置,属司农寺,参见该条。
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,计有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十二监为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御马监、司设监、尚宝监、神宫监、尚膳监、尚衣监、印绶监、直殿监、都知监。四司为惜薪司、宝钞司、钟鼓司、混堂司。八局为兵
官署名。北宋置,隶光禄寺。掌造供御及祠祭所用三等法酒,以给飨祀宴赐之用。设监官三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、诸司副使及内侍充任; 监门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。职掌为按照法式发放制酒原料,
参见“岁贡”②。
官制用语。即兼官。又称权局、差摄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”。五代时,州县官多属摄官。北宋初年,诸路州县幕职官阙,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、举人等临时代理,亦称摄官。大祖开宝四年(971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置于礼制馆,员额五人;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又于国史馆置主任编纂四人,地位在总编纂之下。
(1)宋称解试为秋试。宋制,每三年举行一次的解试,定在省试前一年的八月十五日开科,因称解试为秋试。(2)明清时乡试亦每隔三年在八月份举行,亦有秋试之称。参见“乡试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主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