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鸾局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七年(1167)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增设一员,一员掌受铺陈诸物,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亦设,隶大都留守司,秩正五品。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,副使二员。辖烛刺赤、水手、针工、蜡烛四提领所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七年(1167)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增设一员,一员掌受铺陈诸物,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亦设,隶大都留守司,秩正五品。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,副使二员。辖烛刺赤、水手、针工、蜡烛四提领所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即太乐令。即太乐令,详见“太乐令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巫祝”。《礼记·礼运》: “藏于宗祝、巫史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》: “家为巫史。”官名,即巫祝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祝嘏辞说,藏于宗祝巫史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家为巫史,享祀无度。”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见“侍卫处”。
宋朝考察州县守令之标准。以狱讼无冤、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,农桑垦殖、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,屏除奸盗、人获安处、振恤困穷、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中罢,哲宗元祐(1086—10
水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即“北府宰相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左屯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掌宫禁宿卫,大朝会则被黑甲铠、弓箭刀楯旗等,为左厢队,次左武卫之下。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东面助铺,领翊府及
过继他人为子,后因继父生有亲子而愿回原家族者,称归宗。清制。凡官员归宗,需由本籍地方官取具宗图册结及亲族甘结,报吏部准行。吏员出身者不准归宗。
邪恶不正、净干坏事之臣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论》:“况乃倾侧孽臣,传宠凶嗣,以至破家伤国,而岂徒然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