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仵作

仵作

职役名。仵作之名,唐末五代时已出现, 亦作仵作行人。宋人郑克《折狱龟鉴》卷二《释冤下》“府从事发��”条引《玉堂闲话》已提到仵作行人,系指代人验尸送葬为业之人。在宋代,仵作常受雇于官府,参与检验工作。其任务是处理尸体,在检验官的指挥下喝报伤痕等,但不属于公人之列。清代列为职役,置于各州、县, 专为刑案检验死伤。《清会典·刑部》说: “凡斗殴伤重不能动履之人,不得扛抬赴验,该管官即带仵作验看。”雍正六年(公元1728年)定州、县额设仵作名额及赏给之例。至乾隆五年(公元1740年),以外省并未按额设置,以致命案迟延拖累,相验未能明确。旋议定州、县官仍然忽视仵作设置者降二级调用,府、道以上官则按不同情况罚俸。北洋政府时改称检验吏,国民党政府时则称检验员,设于法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库部司

    官署名。隋始置,为兵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为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库部郎中一人,从五品上,员外郎一人,从六品上,掌兵器、卤簿、仪仗。

  • 侍中仆射

    官名,秦汉皆置,为侍中之长官,以侍中年高仕久者任之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侍中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无员。掌侍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对,法驾出,多识者一人参乘,馀皆骑马在乘舆车后。本有仆射一人,中

  • 双宣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翰林学士院每日有学士一员入值,遇朝廷有大除拜,则召两员同时入值分撰制词,称双宣。

  • 福建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福建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顺天府、北直隶真定、大名、保

  • 噶隆

    西藏官名,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。详见“噶 布伦”条。

  • 台省

    东汉至隋、唐对中央中枢官署尚书台 (省)、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御史台等的简称及其合称。1、指尚书台。汉代禁中也称禁省,又称省中;尚书称中台,其办公之处在禁中,故称台省。2、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的统称。唐

  • 纠察官

    即“纠察在京刑狱”。

  • 药局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(1102—1106)中,于有市易务之处置,共七所,掌出卖熟药。

  • 观察州

    以观察使为长官之州。宋朝为六等州之第三等,低于节度州,观察使不赴任者,则以他官判、知,属官有观察判官、观察支使、观察推官等,又有观察副使专授左降官。辽朝观察州设观察使、观察副使、观察判官、州学教授、助

  • 内舍

    宋朝学校名。仁宗庆历四年 (1044) ,太学内舍招生二百人,支给食钱。神宗熙宁四年 (1071),太学行三舍法,为三舍第二等,名额如旧。元丰二年(1079),增为三百人。哲宗元符二年 (109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