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胪
①科举制度中,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。其制始于宋,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,皇帝至殿宣唱,由閤门承接,转传于阶下,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,故名。② 明朝称进士二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,清朝则专指二甲第一名。
(1)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唱名仪式。其制始于宋代,殿试结束后,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应殿试的举人参加,知贡举官宣读皇帝诏命,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,军头司立于殿陛下以次传唱,故称传胪。(2)明代称二、三甲第一名进士为传胪,清代则专指二甲第一名为传胪。
①科举制度中,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。其制始于宋,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,皇帝至殿宣唱,由閤门承接,转传于阶下,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,故名。② 明朝称进士二、三甲第一名为传胪,清朝则专指二甲第一名。
(1)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唱名仪式。其制始于宋代,殿试结束后,连续两日举行唱名仪式,由应殿试的举人参加,知贡举官宣读皇帝诏命,呼唤举人姓名,按甲次授予本科及第或出身,军头司立于殿陛下以次传唱,故称传胪。(2)明代称二、三甲第一名进士为传胪,清代则专指二甲第一名为传胪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尚书省户部。掌抄造钞引纸。设使、副使、判领坊事,秩从八品、正九品、从九品。曾设都监一职,后罢。卫绍王大安二年(1210)以印造钞引库兼领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,复为独立机构,仍设都监
封号。西夏授与六品官,又称为武孝恭敬东南姓关上耐原。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馆主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;二、稽核各路预算、决算;三、管理各路公产、公物;四、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
清代户部内部机构,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置,掌审理八旗户口、田房诉讼之事,触犯刑律的,须合同刑部审理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,无固定员额,由户部堂官派委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。掌纠察百官,兴宗重熙二十年(1051),“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,令承旨总之。”(《辽史·兴宗纪》)官署名,辽朝置,掌纠察百官。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、总知中丞司事、北院
官名。 同“膳宰”。 一说即膳夫。 掌饮食膳羞。《国语· 周语中》: “宰不敢饩。”韦昭注: “宰,膳夫也。掌宾客之牢。”参见“膳宰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西北路戍兵。置戍长等职。
官名。①兵部头司兵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一员,掌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,后又置兵曹承务郎行其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,置二员,一掌武官贡举及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京察、外察之外的考察,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。万历十三年(1585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