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庶子
侯的家臣之一。《战国策·秦策》记甘罗年十二,为文信侯少庶子。汉承秦制,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,与家丞同主侍侯,理家事。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,但得置庶子一人。三国魏亦置,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《战国策·秦策》记甘罗年十二,为文信侯少庶子。汉承秦制,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,与家丞同主侍侯,理家事。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,但得置庶子一人。三国魏亦置,见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。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元年(公元907年)四月,“改左右长直为左右龙虎军。”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官名,汉置,掌领兵马,属戊己校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:“戊己校尉,元帝初元元年置,有丞、司马各一人,候五人,秩比六百石。”
即“常阳帖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”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分置,设左、右傅各一人,从二品,以文武要臣充任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
北齐昭玄寺次官。协助大统管理佛教事务。亦称“沙门统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军谘府、盐政院,典礼院等下属机构。掌综理庶务。军谘府总务厅设军谘使管理厅务,盐政院、典礼院总务厅各设厅长一人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中央行政各部均置(个别的部署事务厅),其主要职任为掌管机要
使职名。唐僖宗中和二年(882)以杨迁充任,诱人出首“盗贼”。用刑极酷,见者冤之,纷纷竟起反抗,蜀中州县不能制。
①即“都省”,南北朝及隋唐五代尚书省总署之称。②宋朝百官集议之所。北宋前期设于尚书都省,凡典礼之事当议者,皆下诏都省传当议之官赴都堂集议,由判尚书都省事主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以旧
宰相之别称。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。元朝沿称。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,于内阁办公,居中,中书居东西两房,故称中堂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,协办大学士。宰相的别称。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
官署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宋凡小府不设长流贼曹者始置。南齐沿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