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国史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置。掌修撰国史,除著作郎外,多以中书、集书省官兼领。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,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,掌修国史,隶国史院。辽朝国史院亦置,职掌同。
官名。南宋始置。绍兴二十九年(公元1159年),命国史院以宰相提举,置修国史、同修国史共二员。修国史是在宰相提举之下,与同修国史共同具体掌管修史之事。其地位高于编修官。辽国史院亦置修国史,其地位在监修国史、史馆学士、史馆修撰之下。金国史院在监修国史之下亦设修国史与同修国史。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置。掌修撰国史,除著作郎外,多以中书、集书省官兼领。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,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,掌修国史,隶国史院。辽朝国史院亦置,职掌同。
官名。南宋始置。绍兴二十九年(公元1159年),命国史院以宰相提举,置修国史、同修国史共二员。修国史是在宰相提举之下,与同修国史共同具体掌管修史之事。其地位高于编修官。辽国史院亦置修国史,其地位在监修国史、史馆学士、史馆修撰之下。金国史院在监修国史之下亦设修国史与同修国史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参与谋议丞相府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卫臻传》:“会奉诏命,聘贵人于魏,因表留臻参丞相军事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,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从八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八品上。
传说夏、商分天下为九州,州长官称牧,故统称九牧。《荀子·解蔽》:“此其所以代殷王而受九牧。”夏商时的九州之长。夏商分天下为九州,其长官称牧,各掌本州之政令。《荀子·解蔽》:“此其所以代殷王而受九牧。”
官名。清末户部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。定额一人,简任,任期五年。掌管全行事务,并为理事会议长。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花园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为县司空属吏,掌文书记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“军人买(卖)禀禀所及过县,赀戍二岁;同车食、敦(屯)长、仆射弗告,戍一岁; 县司空,司空佐史、士吏将者弗得,赀一甲。”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属太常寺。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置礼院直二人,九年置礼院修撰、检讨各一人。掌教礼仪,事许专达。五代沿置,掌郊庙之制,检讨礼仪故事。宋初设判院,掌礼仪之事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冶铸。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。
宋朝宫观官名。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置,掌修建景灵宫之事。后用为祠禄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