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修订法律馆总纂

修订法律馆总纂
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四人,奏补,分掌本馆第一、第二两科与译书、编案两处事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审刑司右详议

    官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于审刑司置,三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审刑司左详议”。

  • 丰德库

    官库名。唐置,见“丰德库使”。

  • 义兵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初置。太武帝始光三年(426)封礼曾任此职,随司空奚斤率军征夏赫连昌,位在雍州刺史之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奚斤传》。

  • 堂案

   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
  • 舰政局

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舰政司”。

  •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九年(公元1282年)置,秩正三品。设官有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各一人。辖宛平、大兴二县及东关厢巡检司、西北关厢巡检司、南关厢巡检司。

  • 内厩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属太仆卿,掌宫廷用马。

  • 捕盗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捕盗。设于诸府下。

  • 河南江北行省

    即“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
  • 左官

    官署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时设右师与左师。二师各有官属,右师辖右,治所为右官; 左师辖左,治所为左官。详见“右官”。非官名,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。武帝时有淮南、衡山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《前书音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