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正司僧正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各州僧正司主官。详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各州僧正司主官。详“僧正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凌人下士二人,掌理藏冰出冰的政令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掌冰中士,正二命;掌冰下士。正一命。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。
省政府特聘的顾问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军人或文人充任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官名。见“织染署令丞”。
官名,元武宗至大元年(公元1308年)始置,属宣课司,从八品,掌鱼蟹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副使二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七等州的第二等,宋制为八等州的第二等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名。唐制,两税皆民自输送,而州县常遣簿、尉充纲运官,贞元时转运盐铁使尝奏诸院自差纲搬运。然其后又以州县官充纲运官如故。开元初规定,州县官充纲运官送两税往来十年者可授县令。
即“北大王院”。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国家政务。北王府设官如下:六部尚书,掌理政务,北殿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各一至六尚书,计三十六人。承宣
官名。自唐代开始历代均以孔子后裔为世袭曲阜知县。清初因之, 乾隆六年(公元174 1年)改设此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