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工巡总局东西城路工局设。时隶巡警部。专司修筑路工事宜。辖内城路工东、西局,外城路工东、西局,西直门外路工局。置总办一员,辖文案、支应、
藏书台别称。《初学记》卷一二引鱼豢《典略》:“芸台香辟纸鱼蠹,故藏书台称芸台。”后世亦作为掌管图书的秘书省的别称。秘书省的别称。汉朝兰台为宫中藏书之处,因芸香可防书蠹,兰台放大量芸香,故兰台又称芸台。
宋朝主管机宜文字、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与干办公事合称。官名合称。见“机宜”。
官名。明于刑部置照磨、检校,掌核对文卷,计录赃赎。
官名,属少府,掌建造宫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将作少府注。
幕府中的僚属,也指地方军政长官衙署中的参谋、书记、顾问之类的佐官。《宋史·颜衎传》:“请自今藩镇幕僚勾得任台官。”宋孙光宪《北梦琐言三》:“李太师光颜……爱女未聘,幕僚谓其必选佳婿。”
官名。见“昭玄寺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中下五旗包衣之职官。额定二十五人,每旗各五人。掌辖下五旗包衣,以供王公府属之执事。下属有包衣佐领四十二人,旗鼓佐领十人,管领四十二人,分管四十一人,旗鼓分管十人,骁骑校四十二人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宗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宗卫率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八年(1075),始以朝臣提举陕西等五路义勇保甲。元丰二年(1079),开封府界置提举保甲官。自置官署,称提举保甲司。后有保甲路分皆置。掌什伍其民,分番教阅武艺,进赏其优者。八年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