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相当别国的“中大夫”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朔于敝邑,亚大夫也; 其官,马师也。”
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中大夫小史下大夫佐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辅助小史处理事务。见“太史中大夫”。
清朝对八旗官学生、觉罗学生、算学生、义学生等之统称。乃官员出身之一,属“异途”。其经考试入仕,用从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等。参见“出身”②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①官署名。详见“中兵曹”。② 中兵参军简称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: “高祖密召长史王茂、中兵吕僧珍、别驾柳庆远、功曹史吉士瞻等谋之。” 详见“中兵参军”。官名。魏置五兵(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)尚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掌理马厂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后几度废置。隶国子监,例置一人,从九品上,掌助博士教文武官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为生者,以律令为专业。宋初沿置,与律学博士共掌教授法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不置。学官名。见
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用为医官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年二(1112)重定医阶官,换为翰林医正。医官寄禄阶。宋置,政和二年(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,析太府寺别置少府监,始置少府监丞二员为佐官,从五品,掌判监内日常公务。唐太宗贞观元年 (627)复置后定置六员,从六品下。本寺诸署所需之物由其申报尚书省以供给之; 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