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禄司卿
参见“光禄司”。
参见“光禄司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三十人,掌守护桥梁之事。
清朝吏目、巡检、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。详“班”条③。
官名。隋改北齐清漳署为良酝署,属光禄寺,有令及丞,所属有掌酝五十人。唐沿置,令丞掌管供酒,所属有府三人,史六人,监事二人,掌酝二十人,酒匠十三人,奉觯一百二十人,掌固四人。宋光禄寺有内酒坊与法酒库使,
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。详见“勋书”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工部内部机构。清沿明制置,掌收受外省各衙门文书,呈工部堂官阅后,编号登记,分发各司办理;并掌各司处吏员工役的任用管理。设满、汉司务各一人,下设承发科,有经承二人。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黄回传》记黄回为竟陵郡军人,“减质为郡,转斋帅。……质为雍州,回复为斋帅。……有功,免军户。”据此,可知州、郡均置斋帅,似为随侍刺史、太守的武吏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(637) 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。北宋初沿置,为正六品上武散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官名。唐置,正六品上,为武散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侍卫什长”。
两晋、南朝时期虎贲中郎将、冗从仆射、羽林监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