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职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,予以免职处分;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,也予以免职,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。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,予以免职处分;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,也予以免职,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。
女官名。金置此官,正九品,掌御医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①秦以前为收藏文书、财物之处,后泛指官署,凡百官所居皆称府。汉朝沿称,如三公府、郡府。②官吏名。隋、唐、五代于中央诸寺、监、诸卫、东宫诸寺、王府、公主邑司、地方府州、镇戍关津等皆置,无一定职掌,盖为供
辽、金、元官署名。辽代有皇太后、皇太妃、皇后、近位、皇太子、亲王等祗应司,职掌不详。金属工部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。设提点、令丞、直长、收支库都监、同监等官。提点、令、丞领司事,秩从五品、从六品、从七品。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六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轻车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一级。分为三等,叙正三品。爵位名。清朝的爵位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轻车都尉、骑都
对州县长官的敬称。乡绅或文人对州县长官称父台,或父母官。“父台”之“父”,是“父母官”之意;“台”是敬词,用于对对方的称谓,以示对对方的尊敬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四一《元廞墓志》: “(元廞)为十州都将,主探金铁。”
官名。西汉成帝初置,属尚书令,主断狱事。东汉沿置。据《晋书·职官志》,汉光武帝刘秀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事。然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未载此官。官名,也简称三公尚书。汉置,俸六百石,掌
渤海政堂省左、右六司中的次等司。左六司中为爵、仓、膳部,右六司中为戎、计、水部。不置卿,只有郎中、员外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在武昌路复置监司,称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,监治武昌、岳州、常德、兴国、靖州等路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隶乐部中大夫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典庸器中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