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中缺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公中佐领之额设者,由八旗应用人员内通行拣选任命。参见“公中佐领”。
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公中佐领之额设者,由八旗应用人员内通行拣选任命。参见“公中佐领”。
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。见“加顶带”。
见“辟雍”。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1157)置,员一人,由户部于辖下丞簿内选通晓财计者充任,掌检察送到纲运。任满无遗阙依左藏库监官例理赏,每月支给茶汤钱十贯。
清代选拔学录的考试。见“学正考试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。
官名。隋、唐诸王、公等封国官长。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,王、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,公国令视正七品,侯、伯国令视从七品,子、男国令视正八品。唐朝亲王国置一人,从七品下,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大牧苑属金台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官名,清朝末年置,掌主农工商政令,专司推演实业,以厚民生。副大臣贰之。属官有左右丞、左右参议各一人,郎中十二人,员外郎十六人,主事十八人,艺师、艺士各二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,参看“农工商部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又称河南道经略司、屯田经略司。宪宗二年(1252),管领汉地军国庶事的忽必烈请准在汴梁(今河南开封)设立经略司,在唐、邓等州屯田镇戍,掌管河南军民政务和财赋收入。设经略使、参议等职。宪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为掾之副,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,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。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“为郡决曹史,行部四十二县,录囚徒数百千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