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典宾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宾曹,掌宾客之事,设典宾参军以掌理曹事。北周大丞相府则置宾曹,其官称宾曹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典宾曹,掌宾客之事,设典宾参军以掌理曹事。北周大丞相府则置宾曹,其官称宾曹参军。
①官署名。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,领祠部、仪曹二郎曹。长官为尚书,然不常授,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。北魏不常置,或设神部、仪曹、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。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,掌宗
参见“勋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内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,掌赋税等国家各项收入的帐簿,定期与掌出上士所管的财政支出帐目核对,以掌握国家所存资财。设掌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械事务。军一级设总军械官,镇一级设正军械官,标一级设副军械官。
官制用语。考核官吏政绩的制度。周朝每三年进行一次。依据考核成果或赏或罚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三岁,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。”明孝宗弘治(1488—1505)中定大计之法督考之。地方官三年一朝,于
官名。金朝置,系文职正五品上之封阶,为四十二阶之第二十一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正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职正四品之加授,属四十二阶之第十七阶。清朝为文职从三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六阶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五品上
官署名。辽代置南护卫府,掌南院护卫之事;置北护卫府,掌北院护卫之事。各置护卫大师、太保、司徒,各置总领左右护卫司,总领左右护卫等官。以上各官,均为北面御帐官。御帐各官,出于贵戚者为侍卫。见《辽史·百官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管理县地方的收入、支出以及各种特别捐款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3年)以来逐渐成立,但并不普遍,局内一般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董事二人,会计、书记各一人。惟民国七、八年(公元191
大司农属官。西汉武帝时置数十员,分部管理郡国均输、盐铁之官。平帝元始元年(后1)置十三员,人部一州,劝课农桑。皆属临时差遣之官。东汉定置一员,管理大司农所掌国库,秩六百石(一说千石)。三国魏亦置,七品